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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费政策
运城市热力有限公司 供热价格公示
文章来源:运城热力 时间:2021-12-20 10:00 点击:

  

一、未实行热计量收费的用户
供热类型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
居民用户 16元/平方米*每采暖季 运价管字〔2012〕149号
非居民用户 24元/平方米*每采暖季
二、实行热计量收费的用户
供热类型 基本热价 计量热价 收费依据
居民用户 4.8元/平方米*采暖期 0.204元/千瓦时 运价管字〔2012〕149号
非居民用户 7.2元/平方米*采暖期 0.306元/千瓦时
三、其他规定
1、根据运价管字〔2013〕144号,居民用户包含学校、幼儿园、社会福利机构。
2、根据运价管字〔2013〕144号,居民用户按建筑面积计算,不考虑建筑层高;其他建筑物按建筑面积和建筑层高3米为基础计算:层高在3米以下(含3米)的,折标系数为1;层高在3-4米(含4米)的,折标系数为1.3;层高在4-5米(含5米)的,折标系数为1.5;层高在5-6米(含6米)的,折标系数为1.9;层高在6米以上的,折标系数为2.8。
3、根据运发改价管函〔2020〕175号,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按居民价格执行。
4、对申请暂不用热可实现分户控制的空闲房用户,由产权单位或产权人按基本热价缴纳热费。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【价格投诉举报电话:12315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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